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规格(学历层次、学制):本科(专科起点),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的,具有比较扎实的经济和会计理论基础,较高文化素质和较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会计专门人才。
学位目标:管理学学士。
二、课程设置
(一)教学计划中设置必修课、限选课、选修课和集中实践环节。
(二)必修课由国家开大统一开设,执行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学生在专科阶段已修完英语(1)(2)的,在本阶段可将英语(3)(4)或大学英语Ⅲ(1)(2)作为必修课,替代英语(1)(2)。也可从选修课中选择其它课程作为必修课替代英语(1)(2)。
(三)限选课为专业必修课程,由中央电大统一课程名称,执行统一教学大纲(或教学要求)并推荐教材,尽可能提供教学服务。
(四)选修课供地方开大在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时选用。地方开大亦可根据培养目标及当地的需要自开选修课。自开课程的教材、教学管理及考试工作由地方开大负责。
(五)课程的实验和平时作业,必须按要求组织完成。其成绩考核按国家开放大学有关形成性考核的规定执行。
(六)集中实践环节由地方开大组织实施。本专业结合毕业作业安排一次社会实践(3周),使学生能联系社会实际,提高工作能力。毕业作业(5周)需在修完必修课和选修课后进行,重点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题目可多样化,选题要符合教学要求。集中实践环节不得免修。
(七)补修课。补修课程是指在注册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专业学习的学生中,部分不具备该专业专科学历或不具备学习该专业相关基础知识的学生必须补修的课程。补修课程学分是按规定需要补修的学生必修的学分和毕业审核的必要条件。补修课程统一使用国家开大确定的课程名称,执行统一的教学大纲或教学要求,并由国家开大推荐教材、提供相关教学支持服务。本专业(方向)需补修的课程是: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
三、修业年限与毕业
实行学分制。学生注册后8年内取得的学分均为有效。国家开大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参考教学计划。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71学分。学生通过学习取得规定的毕业总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