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系统掌握现代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的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学业结束时,适合在企事业单位、经济管理部门从事经营管理工作、项目管理工作以及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系统掌握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具有企业综合管理的基本素养和技能,能够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掌握一门外语;具备一定自学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在身体素质方面,身心健康,能精力充沛地工作。
学位目标:管理学学士学位。
二、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5个模块,分别是:公共基础课、统设必修课、选修课、通识课、综合实践、补修课。
三、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课
(1)统设必修课:开放教育学习指南、英语Ⅱ(1)、英语Ⅱ(2)、计算机应用基础(本)。
(2)选修课:学位论文指南、学位外语(工商)。
2.统设必修课
公司概论、组织行为学、小企业管理、管理案例分析、金融学、成本管理、流通概论、西方经济学、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企业战略管理。
3.选修课
现代管理专题、客户关系管理、证券投资分析、国际礼仪概论等。
4.通识课
国家开放大学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所有开放教育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通识课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为2学分;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中央电大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已取得电大毕业证书的学生,若再次注册学习电大相关专业,原修专业已注册过的通识课程,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此模块最低毕业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其他通识课程获得。
5.本专业综合实践包括社会调查和毕业论文,统设必修,共8学分,该环节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6.补修课
补修课程是指在注册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专业学习的学生中,部分不具备该专业专科学历或不具备学习该专业相关基础知识的学生必须补修的课程。补修课程学分是按规定需要补修的学生必修的学分和毕业审核的必要条件。补修课程统一使用国家开放大学确定的课程名称,执行统一的教学大纲或教学要求,并由国家开放大学推荐教材、提供相关教学支持服务。本专业(方向)需补修的课程是:财务管理#、管理学基础#,市场营销学#。
7.统设必修课程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学分标准、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
8.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计入课程学习成绩,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9.相似课程不宜兼修,如兼修,只计其中一门课程的学分。
10.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开放教育各专业所有统设必修课程首次开设后均实行全年滚动开设。
四、修业年限与毕业
实行学分制。学生注册后8年内取得的学分均为有效。国家开放大学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参考教学计划。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76学分。学生通过学习取得规定的毕业总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