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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本科)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7-06-26 来源: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规格(学历层次、学制):本科(专科起点),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专业培养目标:行政管理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等方面知识,能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公共管理领域从事管理工作的复合性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学位目标:管理学学士。

二、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7个模块,分别是: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拓展课、通识课、综合实践、补修课。

三、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中央电大考试最低学分为13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8学分。

(1)统设必修课:开放教育学习指南、人文英语(3)、人文英语(4)、计算机应用基础()

(2)选修课:学位论文指南、学位外语(行管)。

2.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中央电大考试最低学分为12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2学分。

统设必修课:政府经济学、公共政策概论、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3.专业课

该模块中央电大考试最低学分为2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32学分。

(1)统设必修课:西方行政学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领导学、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城市管理学。

(2)选修课:电子政务、社会学概论等。

4.专业拓展课

该模块中央电大考试最低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2学分。

省必修:社会保障学、管理哲学。

5.通识课

中央电大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所有开放教育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通识课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为2学分;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中央电大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已取得电大毕业证书的学生,若再次注册学习电大相关专业,原修专业已注册过的通识课程,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此模块最低毕业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其他通识课程获得。

6.本专业综合实践包括社会调查和毕业作业,统设必修,共8学分,由市级电大根据中央电大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7.补修课

补修课程是指在注册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专业学习的学生中,部分不具备该专业专科学历或不具备学习该专业相关基础知识的学生必须补修的课程。补修课程学分是按规定需要补修的学生必修的学分和毕业审核的必要条件。补修课程统一使用中央电大确定的课程名称,执行统一的教学大纲或教学要求,并由中央电大推荐教材、提供相关教学支持服务。本专业(方向)需补修的课程是:政治学原理#、行政管理学#,共8学分。

8.本专业政府经济学、公共政策概论、公共部门人力管理为学位课程。

9.统设必修课程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学分标准、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

10.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计入课程学习成绩,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11.相似课程不宜兼修,如兼修,只计其中一门课程的学分。

12.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开放教育各专业所有统设必修课程首次开设后均实行全年滚动开设。

四、修业年限与毕业

实行学分制。学生注册后8年内取得的学分均为有效。中央电大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参考教学计划。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71学分。学生通过学习取得规定的毕业总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毕业证书。

本科专业

行政管理(本科)

2017-06-26 本科专业

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规格(学历层次、学制):本科(专科起点),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专业培养目标:行政管理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等方面知识,能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公共管理领域从事管理工作的复合性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学位目标:管理学学士。

二、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7个模块,分别是: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拓展课、通识课、综合实践、补修课。

三、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中央电大考试最低学分为13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8学分。

(1)统设必修课:开放教育学习指南、人文英语(3)、人文英语(4)、计算机应用基础()

(2)选修课:学位论文指南、学位外语(行管)。

2.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中央电大考试最低学分为12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2学分。

统设必修课:政府经济学、公共政策概论、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3.专业课

该模块中央电大考试最低学分为2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32学分。

(1)统设必修课:西方行政学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领导学、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城市管理学。

(2)选修课:电子政务、社会学概论等。

4.专业拓展课

该模块中央电大考试最低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2学分。

省必修:社会保障学、管理哲学。

5.通识课

中央电大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所有开放教育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通识课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为2学分;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中央电大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已取得电大毕业证书的学生,若再次注册学习电大相关专业,原修专业已注册过的通识课程,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此模块最低毕业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其他通识课程获得。

6.本专业综合实践包括社会调查和毕业作业,统设必修,共8学分,由市级电大根据中央电大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7.补修课

补修课程是指在注册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专业学习的学生中,部分不具备该专业专科学历或不具备学习该专业相关基础知识的学生必须补修的课程。补修课程学分是按规定需要补修的学生必修的学分和毕业审核的必要条件。补修课程统一使用中央电大确定的课程名称,执行统一的教学大纲或教学要求,并由中央电大推荐教材、提供相关教学支持服务。本专业(方向)需补修的课程是:政治学原理#、行政管理学#,共8学分。

8.本专业政府经济学、公共政策概论、公共部门人力管理为学位课程。

9.统设必修课程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学分标准、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

10.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计入课程学习成绩,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11.相似课程不宜兼修,如兼修,只计其中一门课程的学分。

12.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开放教育各专业所有统设必修课程首次开设后均实行全年滚动开设。

四、修业年限与毕业

实行学分制。学生注册后8年内取得的学分均为有效。中央电大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参考教学计划。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71学分。学生通过学习取得规定的毕业总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