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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8-04-24 15:53 来源: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教育事业

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161117

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东莞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东莞教育实现新跨越的关键期。为进一步发挥教育在我市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继续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精神,依据《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和《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订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实施基础教育“十项工程”为抓手,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积极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全市教育综合实力跃上了新台阶,为“十三五”时期教育科学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1.教育整体水平明显提升。2015年,东莞市成功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和“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市”。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以生为本,科学实施“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工程”和中小学“高效课堂工程”,全力打造学生精神引领平台、心理对话平台、才智展示平台、健康安全平台,培养学生多方面能力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2012年,我市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市”称号。全市教育综合实力、影响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普通高考成绩继续保持全省领先优势,东莞市考生高考录取率、每万户籍人口升重点人数(第一批本科)、升本科人数、升大学人数四项指标连续四年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排列第一位。广大市民对教育事业发展的满意度不断提升,2014年全市各镇街(园区)居民幸福感测评调查中教育指标位居各行业前列

2.惠民教育体系不断完善。全市教育规模持续扩大,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优质学校占比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截至2015年底,全市有幼儿园949所,在园幼儿31.4万人,毛入园率从2010年的95.4%提高到99.3%,省规范化幼儿园比例达到94%,“入园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506所,在校学生92.8万人,户籍学龄儿童入学率以及小学、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均达100%,公、民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占比分别为100%90%,公办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系数为小学0.34、初中0.31,基本实现优质均衡的要求。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全市已构建起涵盖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2015年,全市户籍“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7.1%。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全市有高中阶段学校65所,较2010年新建扩建了16所,新增高中阶段学位资源规模超过2万个,目前在校生15.1万人,高中毛入学率达到114.4%,公办高中优质学校比率达到100%。高等教育规模特色发展,全市高等院校9所,全日制在校生11.2万人。全市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共有5所成人高等教育机构、32所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568所民办培训机构,另有22个镇街(园区)创建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


3.教育发展格局更趋开放。全市公、民办教育进一步协调发展,民办教育办学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办学质量进一步提高,民办义务教育阶段的标准化学校比例和优质学校比例逐年增加。“新莞人子女就学工程”实施成效显著,20112015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人数年均增加10%以上;目前,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随迁子女在校生人数占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总数的53.88%。建立和实施局领导分片联系机制和区域校际联盟机制,推行优质学校结对帮扶薄弱学校,推进初中学校“1+1”结对帮扶工作,实现共同提高和“抱团发展”,全市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明显提高。高中布局调整基本完成,普职比合理调控,普通高中质量稳步提升,中职教育品牌效应凸显。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推进,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热情增高,企业课堂、企业专班、车间进校、订单培养、职教集团等培养模式成效显著。高等教育协同创新联盟工作全力推进,高层次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初步建成,目前在莞高校与港澳台地区的8所高校和世界7个国家的8所高校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


4.教育发展能力持续增强。完善教育经费投入制度,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教育财政支出占比连续三年达到省标准要求,有效实现教育投入“三个增长”和教师待遇两相当。实施“师资素质提升工程”,建立起涵盖市、镇、校三级的激励性专业化发展体系,积极打造教学名师团队,推进实施“三名工程”,培养了一批名校长、名教师;加强教师队伍继续教育规划,全市每年投入超过8000万元用于教师培训,年培训教师超过7万人次,实现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全员、全岗位、全程覆盖,有效提升中小学教师素质;2015年底,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为:97.72%99.99%99.97%99.46%89.09%。科学实施“教育信息化推进工程”,积极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全市基本实现了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和学习空间人人通。2013年,东莞获准为教育部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规模化应用试点单位和广东省“粤教云”示范应用试点。

5.教育改革活力进一步彰显。实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教师公开招聘制度,落实评聘分开和岗位责任制,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深化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改革,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推进实施学前教育民办园举办公办班、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教师定期轮岗交流等改革试点;新建东莞外国语学校,推动现代学校制度和国际化教育的改革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制度,实施随迁子女异地中考政策,稳妥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全市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积极探索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办法,建立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经费保障机制,使教育发展成果惠及更多外来务工人员家庭。

东莞市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表

教育层次

指标项目

2010年基准值

2015任务目标

2015年完成情况

学前

幼儿园在园人数(人)

208373

247148

314449

幼儿园毛入学率(%

95.35

99.5

99.3

等级幼儿园比率(%

14.6

20

47.5

教师学历达标率(%

99.1

100

97.7

教师大专以上学历率(%

28.1

60

64.7

小学

适龄儿童入学率(%

100

100

100

小学毕业率(%

100

100

100

优质学校比率(%

86.2

100

100

班均规模(人)

47.2

45

49.0

教师大专以上学历率(%

95.28

96

97.3

初中

毕业 / 升学率(%

97.9

98

98.1

在校学生总数(人)

187878

220000

208677

优质学校比率(%

90.9

100

100

班均规模(人)

50.6

50

48.91

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率(%

80.17

90

84.52

高中阶段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94.9

97.5

114.4

普通高中

在校学生总数(人)

70398

80000

78905

优质学校比率(%

90.3

100

96.15

班均规模(人)

51.4

50

48.83

专任教师本科学历达标率(%

98.74

100

99.46

专任教师取得和在读硕士学位率(%

5.59

15

8.95

中职学校

在校学生总数(人)

50531

65000

72292

优质学校数(含市技工学校)(所)

12

13

12

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率(%

90.41

95

89.08

“双师型”专业教师比例(%

34.9

60

64.17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人)

90000

105000

158110

在校学生总数(人)

47000

70000

112447

毛入学率(%

61.1

63.5

66.8

继续教育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人数(人次)

520000

650000

587000

(二)面临形势

东莞教育在“十二五”期间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成就,但还存在一些亟需提升的方面,主要是体制机制改革的力度有待加强、民办教育的整体质量水平仍待提升、区域和校际之间发展不均衡现象依然存在,要支撑我市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现有教育规模、结构和质量面临的挑战依然严峻。

1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求教育创新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坚持立德树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遵循教育发展规律,顺应教育改革发展潮流,我市必须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创新发展思路,挖掘教育发展潜力,激发教育内部要素活力,继续坚持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巩固、提炼、强化办学特色,进一步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公共教育资源共享的系统设计和全面规划,推进区域内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不断优化教育治理机制,构建现代教育治理体系,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基本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2经济发展新常态要求教育融合发展。“十三五”期间,东莞经济发展增长速度将从高速增长减缓为中高速增长,经济产业结构将进一步调整转型与优化升级。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稳增长、优结构、新动力”的新特征和新趋势,依托人才与制度改革红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成为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的总抓手,这对人才培养的目标、规模、模式、规格等都提出了新需求和高要求。新时期东莞教育必须进一步增强自身发展的适应性,积极推进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加强各类教育之间沟通衔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我市经济增长从主要依靠劳动力成本优势向劳动力价值创造优势转变。

3新型城镇化要求教育更加优质公平。伴随着东莞城镇化水平的高位发展,教育资源配置面临效率与公平之间的选择。一方面,国家政策要求地方政府尤其是人口流入地政府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体系,将持有居住证人口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创造条件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另一方面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多样化、优质化、个性化需求不断增长,对“读好书”、享受优质教育的愿望尤为强烈;新一代外来务工人员对“读好书”的政策环境及教育公平的期盼与关注程度日益增强。在产业性人才流动趋紧的大环境下,让外来人员平等享用城市教育资源已成为考量城市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因素。此外,异地中考、异地高考、户籍政策改革、全面二孩等国家政策不断推进实施,使得我市全面解决教育公平和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问题更为突出。如何建立起与城市承载能力、人口结构变化、入学需求等相适应的教育资源、教育结构和布局调整机制,东莞教育面临着新的挑战。

4互联网+”要求构设现代教育新生态。当前,“互联网+教育”不仅突破传统学校的时空界限,创设出个性化和多元化学习的新环境,为提升区域教育质量和促进均衡发展、重建课堂教学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更传播了合作、共赢、共建、共享的教育新思维,构建起各类教育主体间协同互动、师生共同成长的教育新生态,形成一种跨时空、跨人群、跨业界的“大教育观”理念。通过教育信息化破解制约我市教育发展难题,是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大战略抉择。顺应“互联网+”形势发展,要进一步发挥我市教育信息化对于教育变革的创新发展与引领促进作用,创新“互联网+”课堂教学方式,加强慕课教育平台与优质教育资源建设,进一步挖掘互联网大数据信息对教育决策的支持作用,用“互联网+”思维为承载新生态新理念的新教育模式服务。

二、指导思想、发展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国际制造名城、现代生态都市”的发展战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以“让每一个学生受到最适合的教育”为核心理念,坚持“公平、均衡、优质、创新、共享”的价值取向,以“打造东莞慧教育”为战略重点,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为建设幸福东莞,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发展原则

1优先发展、依法治教。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坚定不移实施教育发展优先规划、教育投入优先安排、教育用地优先保障、教育人才优先引进、教师待遇优先落实、教育问题优先解决“六个优先”政策。坚持教育符合社会主义方向、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坚持教育与法制相统一,促进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治教,落实各级各类学校面向社会依法办学。

2育人为本、提升质量。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以学生核心素养为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服务学生个性健康成长,实现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建立健全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改革创新、服务发展。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探索解决增强教育活力与体制机制约束之间的矛盾,形成多元、开放、充满活力的教育发展模式。立足经济产业结构升级对人才的需求,增强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协调,培养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专门人才和创新人才。

4促进公平、协同共享。保障受教育机会平等,努力提供满足全体市民需求的均等化公共教育服务。坚持资源耦合、区域开放、结构匹配、目标一致,促使各教育要素相互配合、相互协作、互惠共赢,建设各级教育共建、共享、和谐的教育生态,推进区域间、校际间及公民办教育高位均衡。

(三)发展目标

2020年及更长一段时间,东莞教育发展的愿景是:通过系统实施“慧教育”[1],形成充满活力、和谐共融的国民教育体系,构建高位均衡、多元开放的教育格局,营造学校、家庭、社区、社会交互融通的教育生态,构建与城市发展、产业调整、经济转型相适应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十三五”时期东莞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打造东莞慧教育”取得初步成效,在教育体制机制创新、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民办教育质量提升等领域取得重点突破,德育创新、教育信息化、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等方面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具体目标如下:

——现代教育体系更加优化。结合户籍制度改革、国家生育政策调整和人口变动情况,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高质量高水平普及15年基础教育,教育普惠性充分体现,各级各类教育更加协调,教育公平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充满活力、和谐共融的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健全。

一是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到2020年,实现高水平普及学前教育,学前毛入园率达到99%以上,全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达到幼儿园总数的80%以上。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

二是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到2020年,基本建成高位均衡、全面优质的义务教育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基本教育公共服务需求。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全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比例达到100%,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消除超大班额现象,建成一批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

三是高中教育高位多样发展。到2020年,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100%,普通高中在校生与中职教育在校生比例大体相当,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继续保持在全省前列。建成一批普通高中特色学校,普通高中省一级学校达到80%

四是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发展。到2020年,中高职在校生规模达1112万人,建成23所全国闻名的职业技术院校,成功创建广东省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形成具有东莞特点、适应发展需要、处于全省领先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五是高等教育特色内涵发展。到2020年,在莞高校达12所,在校生总规模达13.5万人,形成以工科为主、层次多样、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应用型高等教育体系,建成一批引领产业国际化的高端创新平台和重点研发学科,引进名校在我市建设研究生院取得实质性进展。在莞高校整体实力全面提升,东莞理工学院基本建成高水平理工科大学,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基本建成全省一流职业技术学院。

六是终身教育统筹融合发展。到2020年,全市新增户籍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年以上,建成12个“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80%镇街(园区)创建成“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全市各类培训年培训总量达到78万人次。建成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建成开放共享、可持续发展的学习型城市。

——学生综合素养不断提升。立德树人理念得到全面贯彻,智慧育人、育智慧人的发展思路成为广泛共识。智慧德育得到全方位实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品质不断提高;健康第一的理念深入人心,学生身心素质得到明显改善;学生学习兴趣、学习能力普遍提升,促进学生会学习、爱学习、乐学习的机制和策略逐步形成,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取得有效经验;文化育人、艺术育人的氛围日趋浓厚,学生审美情趣和艺术素养持续提升。

——师资队伍水平整体提高。2020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生师比达到教育现代化标准。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为99%100%100%100%98%。幼儿园和小学专任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比例分别达到80%100%;初中专任教师本科以上率达到93%;高中专任教师本科以上率达100%,其中研究生学历(含硕士以上学位)达15%以上;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占比达85%以上;高等学校教师学历层次进一步提升,高职院校教师具有硕士学位的比例达到60%。建成一支师德高尚、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善于反思、乐于创新、专业素养高的智慧型师资队伍。

——教育治理能力显著增强。依法治教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得到全面贯彻。教育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教育行政与服务方式发生较大转变,基于“互联网+”的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进一步优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智慧治理得到充分体现。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政府主导、学校主体、社会参与的多元治理获得成熟经验。

三、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与改革试点

(一)立足市情,优化东莞“慧教育”体系

1凝心聚力,优质发展基础教育

一是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深化学前教育综合改革,推进实施第二、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构建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新建、扩建330所公、民办幼儿园,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重点扶持集体办幼儿园建设。推进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进一步探索名园办分园、委托管理等办园模式。加强公益普惠园认定和管理工作,加大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落实办园用地、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生均经费补贴、减免租金、培训教师等方式,支持和引导民办幼儿园提供优质、普惠的教育服务。推行幼儿园教师准入制度,完善其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实施园长、教师、保育员全员培训。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建立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制订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方案,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市学前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多形式、多渠道提供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服务。探索发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架构06岁学前教育整体、系统、科学的一体化管理体制格局。

“慧教育”重点工程一

学前教育普惠工程

科学预测学前教育学位需求,优化学前教育布局结构,扩大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优质幼儿园和规范化幼儿园创建工作,引进学前教育第三方评估,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到2020年,全市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达到幼儿园总数的80%以上,省规范化幼儿园比例达97%以上。


二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教育公平的价值取向,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实现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和全面优质。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配套布局,新建、扩建中小学65所。加快出台东莞市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实现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中小学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探索集团化、学区化管理机制,统筹集团、学区内学校教育教学、教师研训、教师交流、考核评价、财政保障等。完善校际联盟、结对帮扶等机制,促进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资源共享、协同发展,创建一批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加强民办学校的分类指导和分类管理,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标准化建设。积极稳妥解决随迁子女在莞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完善积分制入学制度,探索政府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购买学位,逐年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入读的比例。完善我市特殊教育体系,完成东莞启智学校异地新建工作,办好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完善镇街(园区)特殊教育资源配置与配套建设。完善对贫困学生、残障儿童少年等弱势群体扶困助学的长效机制。

“慧教育”重点工程二

初中教育协同发展工程

建立健全协同发展机制,统筹教育资源,全面提升初中教育优质均衡水平,不断缩小校际间办学水平差距。探索薄弱初中、新建初中委托管理办学模式,加强学校间结对帮扶。完善领导干部分片联系机制。建设校际联盟与学校发展共同体,通过平台搭建、资源共享、教师交流等形式促进深度融合和内涵提升,推进教师研训、教学评价一体化,实现组团发展。

“慧教育”重点工程三

随迁子女入学圆梦工程

扩充义务教育学校容纳能力,挖掘公办学位供给潜力,购买民办学校优质学位,积极稳妥解决随迁子女接受教育问题。完善积分入学政策,进一步降低门槛,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推动积分制入学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完善随迁子女招生考试政策,逐步增加高中阶段学位供给。加大对接收随迁子女入读学校的帮扶力度,探索委托管理办学机制,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强随迁子女入学补助经费保障,逐年加大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的财政投入,不断满足非户籍人口公共教育服务需求。

“慧教育”重点工程四

特殊教育蓝天工程

保障残障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为户籍残障学生提供从学前到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逐步形成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加大特殊教育财政投入。优化特殊教育资源配置,加快完成东莞市特殊教育学校(新启智学校)建设。发挥市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管理和指导功能,完善随班就读政策和保障措施,加强教师特殊教育能力培训,探索开展送教上门服务。推动特殊教育教学改革,开发特殊教育课程资源,补充特教、康复师资,引导特教教师专业发展,依托市教育局教研室加强特殊教育研究工作。


三是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主动适应高考制度改革,全方位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引导普通高中特色发展。继续推进“高效课堂”工作,整体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全面实施国家高中新课程,加强校本课程开发,探索普通高中和高水平大学合作为优秀学生提前引入大学课程。开展走班制和选修课等教学管理改革工作。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指导,改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化发展。推进高中教育优质集群发展,支持普通高中学校开展多形式结对交流,促进全方位协同合作,建设一批资源整合、经验共享的学校发展共同体。全面推进特色高中和特色项目建设,建立健全高中特色学校和特色项目评估指标体系;到2020年,新建、改建普通高中23所,建成一批在省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特色高中,全市每所普通高中都要创办两个以上的特色项目。

“慧教育”重点工程五

普通高中特色创建工程

开展特色学科建设、特色文化培育、特色模式办学、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等特色项目创建,引导普通高中实现转型发展和内涵发展。加强高考改革背景下课程整合、师资优化、评价变革等方面的探索与创新。出台普通高中特色创建项目申报、经费支持、总结评价、辐射推广的配套政策。开展普通高中特色创建专项研究,出台激励奖励措施。到2020年,普通高中省一级学校达到80%


四是推动民办教育规范创新发展。探索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引导民办学校规范优质发展。研究出台规范民办学校管理、扶持民办学校发展的政策文件;建立民办教育联合执法机制,全面整治无证办学、超规模办学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民办学校风险防范机制和应急机制。大力引导和支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鼓励民办学校创建优质学校。构建政府宏观管理、民办学校自主办学和社会参与评估监督的管理体制。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公共财政补贴、购买服务和奖励激励制度。鼓励优质民办学校通过委托管理、学校联盟、办新学校、并购薄弱学校等方式,扩充优质学位供给。加强民办学校内部管理,推进学校章程建设。规范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对民办学校教师聘任、管理、工资标准、发展和交流等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完善《东莞市民办学校教师从教津贴实施办法(试行)》。加强民办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促进民办学校教师专业发展。落实《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公、民办学校教师结对发展,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教研指导,促进民办学校质量提升。加强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监测,探索引进第三方评估,引导民办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规范办学、优质发展。

“慧教育”重点工程六

民办教育牵手工程

规范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全面提升民办教育办学质量。继续开展公、民办学校结对帮扶,试点部分民办学校委托管理。促进公、民办学校间教师流动。开展民办学校信息化专项建设,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加大对民办学校的各类奖补,对民办学校教师参加培训、学历提升给予财政支持,加强民办学校骨干教师和校长培养。至2017年,全市民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达到100%民办优质学校占比达到60%以上。


2服务产业,高品质发展职业教育

一是创建广东省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继续推进中等职业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加强职业院校重点项目建设,高标准建设职教城,建好东莞理工学校、市技师学院及高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推进职业院校专业布局与结构调整优化,筹建东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支持职业院校建设服务型专业,高起点改造提升一批特色专业。深化职业教育管理制度改革,加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力度,开展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学分互认、学籍互转的融通培养试点;扩大中高职对口招生、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等一体化培养的试点范围,建立较为完善的中高职衔接机制;鼓励高等职业院校与其他高等学校协同培养本科层次高技能人才,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探索建立基于学分制的学业证书发放制度,打通成人继续教育、在职技能培训和全日制学习的通道。创新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出台《东莞市职业院校定点实习实训企业认定与管理办法》。探索“双元”培养机制,扩大现代学徒制试点,实现招工和招生一体化,推进车间进学校、企业课堂、专班培养、岗位学制等合作培养模式。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内涵式发展,创建12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全面提高学生专业技术技能。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推动产教从单点式合作走向全方位融合。

二是实施现代职业教育“强师工程”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提升职业教育国际化水平。完善职业院校聘请行业专家、工程技术人员、能工巧匠担任专兼职教师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的制度。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力度,加快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创建若干个智慧教室和一批创新实验实训中心,提升职校学生创新创业的主动意识和专业能力。加强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大引进国际知名职业教育机构及高端职业教育课程的力度。实施职校学生海外学习计划。建立职校骨干教师和校长海外交流培训制度,打造具有国际视野和专业能力的教育团队。

“慧教育”重点工程七

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创建工程

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建设梯次衔接、互相融通的技能人才培养立交桥。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打造特色骨干专业,制定市级骨干专业建设和评价标准。推进职业教育“慕课”建设,积极开发应用与专业课程配套的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进职业院校强师工程。深化职业教育管理制度改革,推进“管、办、评”分离,建立职业教育现代学校制度,健全职业教育评价标准体系。完善职业技能竞赛资助制度,探索制定促进校企融合促进办法。


3凸显特色,内涵式发展高等教育

一是内涵式发展高等教育。加快制定东莞市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引导各高等院校科学制定发展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东莞制造2025”等战略,紧密围绕东莞建设“国际制造名城”的目标,形成服务产业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高等教育体系。整合高等教育资源,对接东莞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集群产业,建成产业需求型重点专业群,重点建设若干高水平应用性特色学科专业,形成产学研用互相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转移机制。推进高教创新引领,完善东莞高校协同创新联盟工作机制,构建区域内高校协同创新联动体系。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改革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探索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行业学会、地方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机制,加大培养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力度,完善创新教育和创业实践课程体系,为东莞实现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提供人力支撑。

二是大力支持东莞理工学院超常规发展。以“改革驱动、协同创新”、“项目牵引、平台依托”、“重点突破、整体提升、“服务广东、支撑产业”为发展思路,大力推进东莞理工学院实施“三大工程”,到2020年,新增12个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智能制造领域相关学科专业水平达到国内前列、省内一流,服务广东特别是东莞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显著增强,在全国理工类院校排名进入前100位,力争基本建成工科优势突出、应用特色鲜明、服务成效显著的国内高水平理工科大学。

4面向人人,统筹发展终身教育

一是完善终身教育网络。推动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继续教育,推动市广播电视大学转型为东莞开放大学,发挥开放大学和各镇街(园区)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学院)在社区教育、行业企业继续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实现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三教统筹”。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参与继续教育,健全监管体系,加强规范管理。充分发挥报刊、书籍、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大众传媒的继续教育功能,搭建基于互联网技术的现代远程公共学习网络服务平台。打通职前与职后教育衔接、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并重、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的学习渠道,建立覆盖全市、面向全体市民的开放型终身教育网络。

二是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开展创建学习型社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和学习型家庭等活动,面向社区成员广泛开展科技文化、文明生活和休闲文化教育,面向进城务工人员开展职业技能、文明素养和行为习惯的教育培训,面向残障人士等困难群体开展公益性职业教育培训。完善对社区居民接受职业培训、学历教育等的资助和奖励,引导全体市民学有所成、学有所用。到2020年,基本建成学习型城市。

(二)坚持立德树人,将素质教育贯穿“慧教育”全过程

1以“智慧德育”为导向,切实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创新德育工作思路,紧扣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工作主线,整合课程育人、管理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网络育人、家庭育人、社区育人等渠道,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不断健全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德育内容体系和实施渠道,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积极传承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开展安全教育、国防教育、法制教育、环境教育、媒介素养教育等;积极推进学科德育渗透工作,实施全员德育;充分利用市中小学德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开展富有吸引力的社会实践活动,推进实践育人和活动育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推动学校社团活动规范开展;积极开展师生志愿服务活动,打造普教系统志愿服务品牌。积极构建符合时代特征的德育工作方法,加强“互联网+”时代德育工作研究,探索德育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开发微主题课、微电影等网络德育课程资源,借助市教育微信公众号、微课掌上通等新媒体引导青少年学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强化指导,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推动家长学校规范化、内涵化发展;积极开展“三生”德育科研工作,提升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创新具有东莞特色的德育管理机制,健全市中小学德育研究会的组织架构与功能;积极开展试点,探索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途径,打造特色项目和特色学校;探索开展班主任阶梯式培养,充分发挥名班主任工作室的辐射作用,提升班主任队伍能力与水平;积极开展试点,探索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途径,打造德育品牌。

“慧教育”重点工程八

中小学智慧德育工程

坚持立德树人,遵循育人规律,提升教师育德智慧,提高家长育人水平,培育学生良好的道德能力。创新德育工作机制,实现德育与学科教育、体艺活动、社会实践的有机整合;推进德育常规内涵发展,强化心理健康教育、良好行为养成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文明礼仪教育、诚信教育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实效性。以家庭教育为重点,建设现代综合育人体系,提高德育工作针对性;重视德育方法创新,探索“互联网+”环境下德育新方法,提高德育工作实效性;加强德育品牌建设,以“三生”德育为重点,开展专项研究,提升德育工作科学性。统筹推进各类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实践活动阵地建设,大力实施“小手拉大手”工程,全面提升未成年人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力争到2020年实现“五大组团“各新建或改建不少于1所青少年活动中心(宫)、中心镇新建或改建青少年活动中心(宫)全覆盖。


2以“智慧课堂”为着力点,不断提高学生学习能力与创新品质。深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最大限度激发教学智慧和学习智慧,以高效课堂工程为基础,继续打造以提升学生学习能力为主要导向的“智慧课堂”,创新“慕课”“微课”等教学模式,重点抓好实验学校、实验学科建设,做好典型经验、成功模式的总结和推广。主动适应高考改革要求,加大普高课程改革力度,构建普高特色校本课程体系。探索高考改革背景下的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和管理模式,加强对学生选择课程、填报志愿、规划生涯的引导。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强化对各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学思结合”,强化思考能力、想象能力和创造能力的培养,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经验、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联系;注重“知行统一”,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强调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的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完善教研视导机制,将教研力量向相对薄弱的镇街(园区)、学校和学科倾斜。强化镇街(园区)教研功能,推广先进教研经验。完善初中区域教研制度,将学科区域教研活动与校际联盟、结对帮扶相结合,推动学科教研活动区域一体化。标本兼治,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规范体育、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管理和实施,严格执行课时计划,控制作业量和考试难度;建立全市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

3以体艺教育为抓手,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加强体育工作,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推动实施东莞市学校体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基本条件和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全面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实《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和《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体系建设。推动学校举办综合性运动会,建立参与面广的学校体育竞赛活动制度,与市体育局定期联合举办全市中小学田径、篮球、足球、游泳等系列比赛。推动学校体育特色发展,开展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特色学校申报、评估工作,建立和完善我市中学生体育专项运动队的布点与衔接机制。实施东莞市中小学校园足球推进计划,完善校园足球竞赛制度,打造我市校园足球三级联赛,丰富校园足球活动。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和公共卫生意识,促进学生养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深化美育工作,提升学生艺术素养,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美育制度建设,加大美育投入力度;各级各类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配齐美育教师;深入开展课外艺术活动,参加或举办各级各类展、演、赛;探索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建立健全学校艺术教育督导评估机制和年度报告制度。

4以心理健康教育为载体,培养学生健全人格。科学指导和规范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要求,促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深入发展和全面普及。继续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三预”工作机制,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落实心理教师工作职责,提升全体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全过程渗透。加强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心理辅导室管理制度。通过组建志愿者队伍、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人员、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和其他社会力量,构建新时期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和平台。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和评估工作,到2020年,每个镇街(园区)不少于一所特色学校。

5以平安校园建设为基础,筑牢学生健康成长防护平台。坚持安全红线意识,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加大安全工作队伍建设力度,探索学校设立安全专员。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分类制订普教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台风黄色或以上、暴雨红色预警下的停课机制;健全安全督查和安全执法机制,完善与职能部门的信息互通制度,严格落实校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校车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范溺水、校园安保等专项管理,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强化体验式安全实践活动和应急演练,提升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遏制校外学生安全事故。推进安全信息化应用,以校园安全一卡通、校车监控系统、校园安全技防体系为重点,推动“科技兴安”工程。到2020年,全市98%以上学校建成为平安校园。

(三)培育智慧型师资,形成“慧教育”人才支撑

1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机制建设,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做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宣传和学习,将师德作为教师考核和聘用奖惩的重要依据。抓好典型示范,广泛宣传智慧型教师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他们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潜心育人、善于反思、勇于创新的高尚情操和可贵品质。

2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全员化、系统性、大规模培训在职教师,通过集中培训、校本培训、自主培训等形式,确保在职教师五年内完成不少于450个继续教育学时。增强教师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积极开展网络化、情景化、仿真化培训,注重新教师入职培训和骨干教师成长培训。完善幼儿园教师培训机制,加强民办中小学教师培训力度。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对我市中小学教师进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全员培训,提升教师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转变学生学习方式、实现专业自主发展的能力。实施“东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增强教师综合素养,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深化“三名工程”建设,形成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教育专家等多级骨干教师梯队,充分发挥名优教师辐射带动作用。实施民办学校骨干教师、骨干校长培养工程。“十三五”期间,培训名师培养对象150人、名校长培养对象50人、教育名家培养对象25人,设置幼儿园名师工作室30个、普通中小学名师工作室80个、中职名师工作室25个,名园长工作室20个、名校长工作室30个、名班主任工作室30个。

“慧教育”重点工程九

教师成长阶梯工程

建设骨干带动、分层培养的教师成长体系,建立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教育专家等多级教师梯队,培育一批在省内外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名师、名校长(园长)。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关注青年教师成长,建立老中青教师结对发展机制。加强名师、名校长(园长)工作室建设,发挥骨干教师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基础教育领域教育专家培养,为教育领军人物成长提供全方位支持。加大名优教师、名校长(园长)经费投入,探索设立辅助教职岗位,减轻名优教师工作负担。


3发挥教育科研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增强教育科研的科学性、前瞻性、实效性,建立以问题为导向的教育科研价值取向;加大教育科研经费投入,完善教科研奖励激励机制;搭建教科研信息互动、成果共享的平台,推动信息技术与教科研工作的深度融合;推进招标课题、规划课题、精品课题、强师工程课题、名师工作室课题、小微课题有序分层研究;整合教科研力量,完善基础教育研究市镇校三级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和工作网络,强化镇街(园区)教科研工作责任,逐步建立教科研基地,探索跨区域、跨领域、跨学科研究的合作保障与协调机制;加强教育科研智库建设,充分发挥市教科研指导小组的作用,探索镇街(园区)培育科研专职人员机制,探索成立科研工作室、科研学术委员会等人才梯队;实施优质课题成果培育计划,以精品意识规范课题的研究与管理,完善教育教学成果的孵化、培育机制;鼓励支持教师著书立说,积极推广优秀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4改革教师管理与评价。探索市管校用、镇管校用等区域内教师编制统筹管理的新机制,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鼓励优秀教师及优秀校长到薄弱地区、薄弱学校任职、支教。优化教师评价工作,将工作业绩与师德考核相结合,将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建立校长与教师分列考核的机制,优化校长绩效考核。试行校长职级制,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勇于创新、相对稳定的中小学校长队伍。支持民办学校教师提高学历、晋升职称,强化民办学校在教师职称评定中的管理责任,将教师学历、职称情况作为民办学校年检、督导评估、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

“慧教育”改革试点一

教师聘用管理工作试点

完善关于中小学教师交流的政策,创新教师交流机制,把教师交流与职称晋升、荣誉授予、教师奖励等制度挂钩,推动教师市域内合理交流,实现全市师资资源配置的优质均衡。探索建立“优质学校教师支援薄弱学校制度”“优秀教师片内交流制度”等配套制度,探索教师聘用新机制,推进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加大教师编制管理和统筹力度。到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实现常态化。

“慧教育”改革试点二

校长职级制试点

制定符合东莞特点的校长专业标准,建立健全有关职级序列、校长评价、职级晋升、职级待遇、校长培训、校长交流等关键性制度,出台东莞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实现校长专业成长的管理制度体系,促进全市中小学校长专业化发展。到2020年,实现全市中小学校长通过评聘获得相应职级。


(四)实施“互联网+”教育战略,创新“慧教育”实施途径

1建设教育信息化“慧”环境,提升教育技术基础能力。制订新时期东莞互联网+教育发展战略规划,深入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实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互联互通,实施教育e工程,构建互联网+教育的智慧教育支撑环境。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整合优化教育管理应用系统,推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文化建设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2打造教育信息化“慧”平台,优化教育管理应用和服务系统。逐步建成东莞教育大数据和大平台,建立融合教育教学应用、监测、分析、挖掘功能于一体的教育信息化体系。突破行政区划、部门、行业的界限以及体制性障碍,实现教育管理事项审批、实施、监控的网络化和信息化。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全市教育信息资源,优化决策、管理、教学、培训、考试、招生及市民终身学习等方面的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建成便民惠民的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

3整合教育信息化“慧”资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实现与国家、省等各类教育资源的互联互通,整合汇聚各层次基础性教育资源和拓展性教育资源,实现全市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融合教学资源、学习资源、管理资源,全面建成涵盖各级各类教育的数字化公共服务资源体系。大力推进“慕课工程”,广泛开发在线课程资源,着力构建慕课教育公共应用体系,构建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扶持薄弱民办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大对其优质资源共享支持力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让在莞随迁子女均能享受公平优质教育。加强智慧教育人才培养,引入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各类人员信息技术技能培训,为智慧东莞建设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4深化教育信息化“慧”应用,推进新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充分运用云计算、移动教学、大数据分析、资源共享等互联网交互平台,大力发展在线学习、泛在学习、智慧学习等新型教与学模式,加强“互联网+”思维下“名师共享”“同步课堂”“专递课堂”“名校课堂”“翻转课堂”等建设,推动智慧教育成为东莞教育新常态。充分运用“互联网+”的新思维、新媒体、新技术,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发展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的信息化教学模式,创新具有智慧教育特点的发展方式,形成具有东莞特色的教育信息化品牌。

“慧教育”重点工程十

教育e工程

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建设覆盖学校的高速有线、无线网络及各种智能信息终端,建立统一的认证系统,构建课堂教学、教师教研、学生学习、教学管理和综合评价、家校沟通、学校安全管理一体化和智能化的校园环境。全面使用或对接国家、省的应用系统,建成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各类特色系统,实现学校、教师、学生、家长、教育教学、科研、资产等的智能化管理。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全面推进慕课教育信息化的建设与应用,建设一批“智慧校园”应用示范校。


(五)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激扬“慧教育”发展活力

1优化教育管理体制,理顺智慧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教育行政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提升市镇政府及教育管理部门依法治教能力。完善基础教育“市镇统筹、两级管理”的体制,逐步加大市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和教育资源配置的统筹力度,进一步明晰市教育局和镇街(园区)教育管理工作机构的权责范围。加强服务教育决策的大数据和人才智库建设,推进宏观规划和教育战略研究,做好过程监测和绩效管理。完善重大教育决策咨询制度、重大事项公示与听证制度,落实和扩大人民群众对教育决策的参与,发挥社会各层面教育治理智慧。完善教育管理绩效评价制度,健全教育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进现代学校管理制度的改革试点工作,建设“政府主导、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多方参与”的现代学校治理体系。

“慧教育”改革试点三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试点

推进学校管理制度改革,优化现代学校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学校权责清单制度,明确学校的职责和权利边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章程。推进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建设,探索公办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制度。搭建学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健全信息公开规则及协调机制;加强与社区的交流联系,扩大社会参与学校治理。继续推进东莞外国语学校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在各级各类学校选择23所学校推广,鼓励各镇街(园区)开展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试点。


2推进办学模式改革,增强智慧办学动力。鼓励民间资本、股份制企业、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参与办学,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多形式推进集团化办学和专业化办学,实施“公办名校+新办学校”、“公办名校+一般学校”、“优质民校+分校”、“名企+名校”等办学模式,进一步扩充基础教育优质学位资源。试点镇街(园区)新办学校委托管理,鼓励通过购买优质教育管理服务和特色发展项目服务,全面提升办学水平。

“慧教育”改革试点四

办学模式改革试点

开展管办分离改革试点,鼓励新建公办学校(幼儿园)和有条件的镇街(园区)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创新办学模式。开展“优质学校托管薄弱学校”改革试点,探索政府购买优质教育管理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委托学校管理配套制度和评价机制,全面提升新办学校(幼儿园)和薄弱学校办学质量。探索购买学校特色项目建设服务机制,引进社会专业机构打造学校特色项目、优势品牌和特色校园文化,推进学校“一校一品”的特色建设。


3深化招考制度改革,建立人才成长立交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合理划定区域学校对口招生入学范围。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禁止小升初入学考试,引导其采取面谈等方式招收适龄儿童。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完善异地中考政策,推进异地高考制度改革。扩大职业院校招生自主权,推进中职注册制招生入学改革,探索建立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学分互认和“学分银行”制度。推进招生信息化改革,完善阳光招生平台,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招生信息网络。

4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形成智慧治理长效机制。增强教育督导与教育决策、教育执行之间的统筹协调,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测与指导并举,建立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督导,推动发展性督导与质量监测融合的评估工作;强化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办学和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学的督导,推进办学评估,提升办学整体水平。完善基于专业引领的责任区督学制度,实施中小学校常态化的教育督导,充分发挥责任区督学的诊断、评价、引领作用。加强督导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加学术型、专家型兼职督学的聘任,优化督学队伍结构,配强配好督学,推动督学专业化发展。探索多元参与的督导评价机制,建立教育督导年度公示公报制度、督导结果反馈制度,健全与督导检查结果相结合的奖励和问责制度,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加强教育评估改革创新工作,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试点,探索第三方参与教育评估,建立全市统一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质量监测平台和体系。

“慧教育”改革试点五

教育质量综合评价试点

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合作,构建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教育质量监测大数据平台。加强评价基础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含学科教研命题、测量统计、信息技术的专业化评价团队。遵循科学测评、数据分析、反馈公示、决策改进的质量评价程序,将评价结果作为教育诊断和教育决策的重要依据。培育本土化具有专业资质的评估组织机构,开展第三方教育评估试点。


(六)扩大教育交流合作,形成“慧教育”开放格局

1深化教育区域交流合作,建立“慧教育”协同机制。加强区域间、镇街(园区)间学校互动和联动,发展校际联盟,构建发展共同体,实施组团式发展。鼓励我市中职学校与粤东西北地区联合办学,支持我市中职学校在粤东西北地区设立分校或校区。鼓励我市学校与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的学校合作办学,建立我市与市外各级各类教育稳定的交流合作机制,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有序流入。深化莞港澳台教育合作,创新交流机制,扩大合作领域,进一步推进莞港澳台在师生培养培训、师资交流、技能竞赛等方面的合作,进一步扩大莞港澳台青少年学生交流规模。推进我市高校与港澳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共建实验室,开展科研项目,促进产学研结合和学术交流。

2加快教育国际化进程,拓宽“慧教育”发展空间。建立良好的国际交流合作机制,扩大各级各类学校对外交流合作范围,提升东莞教育国际化水平。鼓励我市学校与境外同类学校缔结友好学校或姊妹学校,拓展与境外合作办学的领域,引进国际知名高校和教育、研究机构合作办学或举办分校、研究院;引导我市职业院校与境外大型企业、培训机构和名校合作,引进先进办学模式和优质教育资源。开展教师境外高层次培训项目,引进一批优秀外籍教师和海外高端人才团队,开辟输送学生赴海外交流培训、继续深造、实习实训等渠道,进一步提升国际合作水平。开展国际理解教育,引进国际化课程、教材,在中小学开设国际理解教育地方课程,培养理解多元文化、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人才,推动跨文化交流。

3整合社会教育资源,提升“慧教育”融合程度。主动响应经济社会改革,适应全球化时代和信息化环境,整合社会资源,加大教育开放步伐。鼓励社会资金、民间资本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教育建设。通过托管、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全面发展。培育和发展教育类社会组织,加强与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行业协会的联系,充分利用各类公共场馆资源,增加教育丰富性和选择性;扶持发展教育公益组织,关注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开展家庭教育、心理咨询、儿童阅读等活动。建设大规模网络开放课程,实现个别化、自主性、互动式教学,倡导个性化、社会化等多样化的学习方式。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统筹协调。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列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目标责任,列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职务升迁的重要条件。落实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统筹,教育、宣传、发改、财政、编制、人力资源、规划、住建、国土、民政、税务等部门互相协调,及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引领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教育事业发展。

(二)确保教育投入。继续加大教育投入,保障教育经费逐年增长,在全省同类地区处于前列水平。多渠道筹措资金,完善教育成本分担及合理投入机制。落实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支持设立各种形式的公益性教育基金会和学校基金会。加大投入,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学校100%成为标准化学校。加大对学前教育和民办教育的财政扶持力度。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完善并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杂费和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进一步支持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发展。健全高中阶段及高等学校学生奖学金制度。完善帮困助学体系,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实现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接受免费高中教育,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15年免费教育。完善教育经费使用的绩效考评和审计制度,加强经费使用的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努力减轻人民群众的负担。

(三)做好组织实施。加强规划的组织与落实,对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制订实施方案。对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工程和试点项目,制订时间表、路线图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市领导定向联系重大工程或试点项目的制度。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开展年度监测、中期及终期评估,确保规划顺利实施。鼓励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各镇街(园区)及直属学校按照国家、省、市教育规划精神,制订本地区或学校“十三五”规划,并作为项目审批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注重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客户端等媒介,大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成就,及时宣传教育系统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求学观、成才观,形成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和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附件:“十三五”期间东莞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附件

“十三五”期间东莞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教育层次

指标项目

2015

2020

学前

幼儿在园人数(人)

314449

410000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99.3

99以上

规范化幼儿园比率(%

94

97

教师学历达标率(%

97.72

99

教师大专以上学历率(%

64.70

80

小学

在校生(人)

719263

820000

适龄儿童入学率(%

100

100

小学毕业率(%

100

100

标准化学校比率(%

94.43

100

教师大专以上学历率(%

97.28

100

教师本科以上学历率(%

57.01

70

初中

毕业/升学率(%

98.1

98.5

在校学生总数(人)

208677

238000

标准化学校比率(%

90.95

100

教师本科以上学历率(%

84.52

93

高中阶段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100

100

普通高中

在校生总数(人)

78905

90000

优质学校比率(%

96.15

100

教师本科学历达标率(%

99.46

100

研究生程度比率(%

8.95

15

中职学校

在校生总数(人)

72292

75000

优质学校数(含市技工学校)(所)

12

18

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标率(%

89.08

98

“双师型”教师比例(%

64.17

85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人)

158110

188000

在校学生总数(人)

112447

135000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66.8

70

继续教育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人次)

587000

680000

文章出处:

1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1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1]东莞“慧教育”是立足东莞本土的教育思想方法体系,以“让每一个学生受到最适合的教育”为核心理念,以智能、融通、创新、共享等为主要特征,以智慧校园、智慧德育、智慧管理、智慧课堂、智慧评价等为重要内容,以引领学生智慧成长、促进教师生成教育智慧、引导家长智慧养育为根本目标,努力实现智慧育人、育智慧人。东莞“慧教育”力求实现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优质化、多样化、国际化、信息化“五化一体”,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优质教育公共服务需求、实现从“有学上”到“上好学”转变的战略选择,是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路径。

政策法规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2018-04-24 政策法规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教育事业

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161117

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东莞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东莞教育实现新跨越的关键期。为进一步发挥教育在我市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继续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精神,依据《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和《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订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实施基础教育“十项工程”为抓手,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积极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全市教育综合实力跃上了新台阶,为“十三五”时期教育科学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1.教育整体水平明显提升。2015年,东莞市成功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和“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市”。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以生为本,科学实施“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工程”和中小学“高效课堂工程”,全力打造学生精神引领平台、心理对话平台、才智展示平台、健康安全平台,培养学生多方面能力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2012年,我市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市”称号。全市教育综合实力、影响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普通高考成绩继续保持全省领先优势,东莞市考生高考录取率、每万户籍人口升重点人数(第一批本科)、升本科人数、升大学人数四项指标连续四年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排列第一位。广大市民对教育事业发展的满意度不断提升,2014年全市各镇街(园区)居民幸福感测评调查中教育指标位居各行业前列

2.惠民教育体系不断完善。全市教育规模持续扩大,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优质学校占比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截至2015年底,全市有幼儿园949所,在园幼儿31.4万人,毛入园率从2010年的95.4%提高到99.3%,省规范化幼儿园比例达到94%,“入园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506所,在校学生92.8万人,户籍学龄儿童入学率以及小学、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均达100%,公、民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占比分别为100%90%,公办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系数为小学0.34、初中0.31,基本实现优质均衡的要求。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全市已构建起涵盖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2015年,全市户籍“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7.1%。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全市有高中阶段学校65所,较2010年新建扩建了16所,新增高中阶段学位资源规模超过2万个,目前在校生15.1万人,高中毛入学率达到114.4%,公办高中优质学校比率达到100%。高等教育规模特色发展,全市高等院校9所,全日制在校生11.2万人。全市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共有5所成人高等教育机构、32所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568所民办培训机构,另有22个镇街(园区)创建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


3.教育发展格局更趋开放。全市公、民办教育进一步协调发展,民办教育办学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办学质量进一步提高,民办义务教育阶段的标准化学校比例和优质学校比例逐年增加。“新莞人子女就学工程”实施成效显著,20112015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人数年均增加10%以上;目前,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随迁子女在校生人数占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总数的53.88%。建立和实施局领导分片联系机制和区域校际联盟机制,推行优质学校结对帮扶薄弱学校,推进初中学校“1+1”结对帮扶工作,实现共同提高和“抱团发展”,全市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明显提高。高中布局调整基本完成,普职比合理调控,普通高中质量稳步提升,中职教育品牌效应凸显。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推进,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热情增高,企业课堂、企业专班、车间进校、订单培养、职教集团等培养模式成效显著。高等教育协同创新联盟工作全力推进,高层次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初步建成,目前在莞高校与港澳台地区的8所高校和世界7个国家的8所高校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


4.教育发展能力持续增强。完善教育经费投入制度,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教育财政支出占比连续三年达到省标准要求,有效实现教育投入“三个增长”和教师待遇两相当。实施“师资素质提升工程”,建立起涵盖市、镇、校三级的激励性专业化发展体系,积极打造教学名师团队,推进实施“三名工程”,培养了一批名校长、名教师;加强教师队伍继续教育规划,全市每年投入超过8000万元用于教师培训,年培训教师超过7万人次,实现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全员、全岗位、全程覆盖,有效提升中小学教师素质;2015年底,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为:97.72%99.99%99.97%99.46%89.09%。科学实施“教育信息化推进工程”,积极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全市基本实现了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和学习空间人人通。2013年,东莞获准为教育部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规模化应用试点单位和广东省“粤教云”示范应用试点。

5.教育改革活力进一步彰显。实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教师公开招聘制度,落实评聘分开和岗位责任制,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深化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改革,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推进实施学前教育民办园举办公办班、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教师定期轮岗交流等改革试点;新建东莞外国语学校,推动现代学校制度和国际化教育的改革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制度,实施随迁子女异地中考政策,稳妥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全市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积极探索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办法,建立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经费保障机制,使教育发展成果惠及更多外来务工人员家庭。

东莞市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表

教育层次

指标项目

2010年基准值

2015任务目标

2015年完成情况

学前

幼儿园在园人数(人)

208373

247148

314449

幼儿园毛入学率(%

95.35

99.5

99.3

等级幼儿园比率(%

14.6

20

47.5

教师学历达标率(%

99.1

100

97.7

教师大专以上学历率(%

28.1

60

64.7

小学

适龄儿童入学率(%

100

100

100

小学毕业率(%

100

100

100

优质学校比率(%

86.2

100

100

班均规模(人)

47.2

45

49.0

教师大专以上学历率(%

95.28

96

97.3

初中

毕业 / 升学率(%

97.9

98

98.1

在校学生总数(人)

187878

220000

208677

优质学校比率(%

90.9

100

100

班均规模(人)

50.6

50

48.91

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率(%

80.17

90

84.52

高中阶段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94.9

97.5

114.4

普通高中

在校学生总数(人)

70398

80000

78905

优质学校比率(%

90.3

100

96.15

班均规模(人)

51.4

50

48.83

专任教师本科学历达标率(%

98.74

100

99.46

专任教师取得和在读硕士学位率(%

5.59

15

8.95

中职学校

在校学生总数(人)

50531

65000

72292

优质学校数(含市技工学校)(所)

12

13

12

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率(%

90.41

95

89.08

“双师型”专业教师比例(%

34.9

60

64.17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人)

90000

105000

158110

在校学生总数(人)

47000

70000

112447

毛入学率(%

61.1

63.5

66.8

继续教育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人数(人次)

520000

650000

587000

(二)面临形势

东莞教育在“十二五”期间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成就,但还存在一些亟需提升的方面,主要是体制机制改革的力度有待加强、民办教育的整体质量水平仍待提升、区域和校际之间发展不均衡现象依然存在,要支撑我市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现有教育规模、结构和质量面临的挑战依然严峻。

1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求教育创新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坚持立德树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遵循教育发展规律,顺应教育改革发展潮流,我市必须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创新发展思路,挖掘教育发展潜力,激发教育内部要素活力,继续坚持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巩固、提炼、强化办学特色,进一步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公共教育资源共享的系统设计和全面规划,推进区域内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不断优化教育治理机制,构建现代教育治理体系,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基本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2经济发展新常态要求教育融合发展。“十三五”期间,东莞经济发展增长速度将从高速增长减缓为中高速增长,经济产业结构将进一步调整转型与优化升级。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稳增长、优结构、新动力”的新特征和新趋势,依托人才与制度改革红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成为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的总抓手,这对人才培养的目标、规模、模式、规格等都提出了新需求和高要求。新时期东莞教育必须进一步增强自身发展的适应性,积极推进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加强各类教育之间沟通衔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我市经济增长从主要依靠劳动力成本优势向劳动力价值创造优势转变。

3新型城镇化要求教育更加优质公平。伴随着东莞城镇化水平的高位发展,教育资源配置面临效率与公平之间的选择。一方面,国家政策要求地方政府尤其是人口流入地政府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体系,将持有居住证人口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创造条件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另一方面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多样化、优质化、个性化需求不断增长,对“读好书”、享受优质教育的愿望尤为强烈;新一代外来务工人员对“读好书”的政策环境及教育公平的期盼与关注程度日益增强。在产业性人才流动趋紧的大环境下,让外来人员平等享用城市教育资源已成为考量城市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因素。此外,异地中考、异地高考、户籍政策改革、全面二孩等国家政策不断推进实施,使得我市全面解决教育公平和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问题更为突出。如何建立起与城市承载能力、人口结构变化、入学需求等相适应的教育资源、教育结构和布局调整机制,东莞教育面临着新的挑战。

4互联网+”要求构设现代教育新生态。当前,“互联网+教育”不仅突破传统学校的时空界限,创设出个性化和多元化学习的新环境,为提升区域教育质量和促进均衡发展、重建课堂教学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更传播了合作、共赢、共建、共享的教育新思维,构建起各类教育主体间协同互动、师生共同成长的教育新生态,形成一种跨时空、跨人群、跨业界的“大教育观”理念。通过教育信息化破解制约我市教育发展难题,是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大战略抉择。顺应“互联网+”形势发展,要进一步发挥我市教育信息化对于教育变革的创新发展与引领促进作用,创新“互联网+”课堂教学方式,加强慕课教育平台与优质教育资源建设,进一步挖掘互联网大数据信息对教育决策的支持作用,用“互联网+”思维为承载新生态新理念的新教育模式服务。

二、指导思想、发展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国际制造名城、现代生态都市”的发展战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以“让每一个学生受到最适合的教育”为核心理念,坚持“公平、均衡、优质、创新、共享”的价值取向,以“打造东莞慧教育”为战略重点,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为建设幸福东莞,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发展原则

1优先发展、依法治教。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坚定不移实施教育发展优先规划、教育投入优先安排、教育用地优先保障、教育人才优先引进、教师待遇优先落实、教育问题优先解决“六个优先”政策。坚持教育符合社会主义方向、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坚持教育与法制相统一,促进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治教,落实各级各类学校面向社会依法办学。

2育人为本、提升质量。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以学生核心素养为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服务学生个性健康成长,实现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建立健全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改革创新、服务发展。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探索解决增强教育活力与体制机制约束之间的矛盾,形成多元、开放、充满活力的教育发展模式。立足经济产业结构升级对人才的需求,增强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协调,培养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专门人才和创新人才。

4促进公平、协同共享。保障受教育机会平等,努力提供满足全体市民需求的均等化公共教育服务。坚持资源耦合、区域开放、结构匹配、目标一致,促使各教育要素相互配合、相互协作、互惠共赢,建设各级教育共建、共享、和谐的教育生态,推进区域间、校际间及公民办教育高位均衡。

(三)发展目标

2020年及更长一段时间,东莞教育发展的愿景是:通过系统实施“慧教育”[1],形成充满活力、和谐共融的国民教育体系,构建高位均衡、多元开放的教育格局,营造学校、家庭、社区、社会交互融通的教育生态,构建与城市发展、产业调整、经济转型相适应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十三五”时期东莞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打造东莞慧教育”取得初步成效,在教育体制机制创新、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民办教育质量提升等领域取得重点突破,德育创新、教育信息化、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等方面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具体目标如下:

——现代教育体系更加优化。结合户籍制度改革、国家生育政策调整和人口变动情况,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高质量高水平普及15年基础教育,教育普惠性充分体现,各级各类教育更加协调,教育公平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充满活力、和谐共融的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健全。

一是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到2020年,实现高水平普及学前教育,学前毛入园率达到99%以上,全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达到幼儿园总数的80%以上。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

二是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到2020年,基本建成高位均衡、全面优质的义务教育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基本教育公共服务需求。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全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比例达到100%,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消除超大班额现象,建成一批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

三是高中教育高位多样发展。到2020年,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100%,普通高中在校生与中职教育在校生比例大体相当,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继续保持在全省前列。建成一批普通高中特色学校,普通高中省一级学校达到80%

四是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发展。到2020年,中高职在校生规模达1112万人,建成23所全国闻名的职业技术院校,成功创建广东省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形成具有东莞特点、适应发展需要、处于全省领先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五是高等教育特色内涵发展。到2020年,在莞高校达12所,在校生总规模达13.5万人,形成以工科为主、层次多样、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应用型高等教育体系,建成一批引领产业国际化的高端创新平台和重点研发学科,引进名校在我市建设研究生院取得实质性进展。在莞高校整体实力全面提升,东莞理工学院基本建成高水平理工科大学,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基本建成全省一流职业技术学院。

六是终身教育统筹融合发展。到2020年,全市新增户籍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年以上,建成12个“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80%镇街(园区)创建成“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全市各类培训年培训总量达到78万人次。建成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建成开放共享、可持续发展的学习型城市。

——学生综合素养不断提升。立德树人理念得到全面贯彻,智慧育人、育智慧人的发展思路成为广泛共识。智慧德育得到全方位实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品质不断提高;健康第一的理念深入人心,学生身心素质得到明显改善;学生学习兴趣、学习能力普遍提升,促进学生会学习、爱学习、乐学习的机制和策略逐步形成,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取得有效经验;文化育人、艺术育人的氛围日趋浓厚,学生审美情趣和艺术素养持续提升。

——师资队伍水平整体提高。2020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生师比达到教育现代化标准。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为99%100%100%100%98%。幼儿园和小学专任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比例分别达到80%100%;初中专任教师本科以上率达到93%;高中专任教师本科以上率达100%,其中研究生学历(含硕士以上学位)达15%以上;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占比达85%以上;高等学校教师学历层次进一步提升,高职院校教师具有硕士学位的比例达到60%。建成一支师德高尚、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善于反思、乐于创新、专业素养高的智慧型师资队伍。

——教育治理能力显著增强。依法治教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得到全面贯彻。教育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教育行政与服务方式发生较大转变,基于“互联网+”的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进一步优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智慧治理得到充分体现。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政府主导、学校主体、社会参与的多元治理获得成熟经验。

三、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与改革试点

(一)立足市情,优化东莞“慧教育”体系

1凝心聚力,优质发展基础教育

一是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深化学前教育综合改革,推进实施第二、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构建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新建、扩建330所公、民办幼儿园,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重点扶持集体办幼儿园建设。推进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进一步探索名园办分园、委托管理等办园模式。加强公益普惠园认定和管理工作,加大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落实办园用地、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生均经费补贴、减免租金、培训教师等方式,支持和引导民办幼儿园提供优质、普惠的教育服务。推行幼儿园教师准入制度,完善其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实施园长、教师、保育员全员培训。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建立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制订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方案,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市学前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多形式、多渠道提供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服务。探索发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架构06岁学前教育整体、系统、科学的一体化管理体制格局。

“慧教育”重点工程一

学前教育普惠工程

科学预测学前教育学位需求,优化学前教育布局结构,扩大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优质幼儿园和规范化幼儿园创建工作,引进学前教育第三方评估,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到2020年,全市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达到幼儿园总数的80%以上,省规范化幼儿园比例达97%以上。


二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教育公平的价值取向,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实现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和全面优质。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配套布局,新建、扩建中小学65所。加快出台东莞市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实现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中小学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探索集团化、学区化管理机制,统筹集团、学区内学校教育教学、教师研训、教师交流、考核评价、财政保障等。完善校际联盟、结对帮扶等机制,促进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资源共享、协同发展,创建一批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加强民办学校的分类指导和分类管理,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标准化建设。积极稳妥解决随迁子女在莞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完善积分制入学制度,探索政府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购买学位,逐年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入读的比例。完善我市特殊教育体系,完成东莞启智学校异地新建工作,办好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完善镇街(园区)特殊教育资源配置与配套建设。完善对贫困学生、残障儿童少年等弱势群体扶困助学的长效机制。

“慧教育”重点工程二

初中教育协同发展工程

建立健全协同发展机制,统筹教育资源,全面提升初中教育优质均衡水平,不断缩小校际间办学水平差距。探索薄弱初中、新建初中委托管理办学模式,加强学校间结对帮扶。完善领导干部分片联系机制。建设校际联盟与学校发展共同体,通过平台搭建、资源共享、教师交流等形式促进深度融合和内涵提升,推进教师研训、教学评价一体化,实现组团发展。

“慧教育”重点工程三

随迁子女入学圆梦工程

扩充义务教育学校容纳能力,挖掘公办学位供给潜力,购买民办学校优质学位,积极稳妥解决随迁子女接受教育问题。完善积分入学政策,进一步降低门槛,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推动积分制入学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完善随迁子女招生考试政策,逐步增加高中阶段学位供给。加大对接收随迁子女入读学校的帮扶力度,探索委托管理办学机制,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强随迁子女入学补助经费保障,逐年加大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的财政投入,不断满足非户籍人口公共教育服务需求。

“慧教育”重点工程四

特殊教育蓝天工程

保障残障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为户籍残障学生提供从学前到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逐步形成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加大特殊教育财政投入。优化特殊教育资源配置,加快完成东莞市特殊教育学校(新启智学校)建设。发挥市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管理和指导功能,完善随班就读政策和保障措施,加强教师特殊教育能力培训,探索开展送教上门服务。推动特殊教育教学改革,开发特殊教育课程资源,补充特教、康复师资,引导特教教师专业发展,依托市教育局教研室加强特殊教育研究工作。


三是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主动适应高考制度改革,全方位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引导普通高中特色发展。继续推进“高效课堂”工作,整体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全面实施国家高中新课程,加强校本课程开发,探索普通高中和高水平大学合作为优秀学生提前引入大学课程。开展走班制和选修课等教学管理改革工作。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指导,改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化发展。推进高中教育优质集群发展,支持普通高中学校开展多形式结对交流,促进全方位协同合作,建设一批资源整合、经验共享的学校发展共同体。全面推进特色高中和特色项目建设,建立健全高中特色学校和特色项目评估指标体系;到2020年,新建、改建普通高中23所,建成一批在省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特色高中,全市每所普通高中都要创办两个以上的特色项目。

“慧教育”重点工程五

普通高中特色创建工程

开展特色学科建设、特色文化培育、特色模式办学、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等特色项目创建,引导普通高中实现转型发展和内涵发展。加强高考改革背景下课程整合、师资优化、评价变革等方面的探索与创新。出台普通高中特色创建项目申报、经费支持、总结评价、辐射推广的配套政策。开展普通高中特色创建专项研究,出台激励奖励措施。到2020年,普通高中省一级学校达到80%


四是推动民办教育规范创新发展。探索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引导民办学校规范优质发展。研究出台规范民办学校管理、扶持民办学校发展的政策文件;建立民办教育联合执法机制,全面整治无证办学、超规模办学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民办学校风险防范机制和应急机制。大力引导和支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鼓励民办学校创建优质学校。构建政府宏观管理、民办学校自主办学和社会参与评估监督的管理体制。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公共财政补贴、购买服务和奖励激励制度。鼓励优质民办学校通过委托管理、学校联盟、办新学校、并购薄弱学校等方式,扩充优质学位供给。加强民办学校内部管理,推进学校章程建设。规范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对民办学校教师聘任、管理、工资标准、发展和交流等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完善《东莞市民办学校教师从教津贴实施办法(试行)》。加强民办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促进民办学校教师专业发展。落实《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公、民办学校教师结对发展,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教研指导,促进民办学校质量提升。加强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监测,探索引进第三方评估,引导民办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规范办学、优质发展。

“慧教育”重点工程六

民办教育牵手工程

规范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全面提升民办教育办学质量。继续开展公、民办学校结对帮扶,试点部分民办学校委托管理。促进公、民办学校间教师流动。开展民办学校信息化专项建设,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加大对民办学校的各类奖补,对民办学校教师参加培训、学历提升给予财政支持,加强民办学校骨干教师和校长培养。至2017年,全市民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达到100%民办优质学校占比达到60%以上。


2服务产业,高品质发展职业教育

一是创建广东省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继续推进中等职业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加强职业院校重点项目建设,高标准建设职教城,建好东莞理工学校、市技师学院及高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推进职业院校专业布局与结构调整优化,筹建东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支持职业院校建设服务型专业,高起点改造提升一批特色专业。深化职业教育管理制度改革,加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力度,开展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学分互认、学籍互转的融通培养试点;扩大中高职对口招生、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等一体化培养的试点范围,建立较为完善的中高职衔接机制;鼓励高等职业院校与其他高等学校协同培养本科层次高技能人才,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探索建立基于学分制的学业证书发放制度,打通成人继续教育、在职技能培训和全日制学习的通道。创新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出台《东莞市职业院校定点实习实训企业认定与管理办法》。探索“双元”培养机制,扩大现代学徒制试点,实现招工和招生一体化,推进车间进学校、企业课堂、专班培养、岗位学制等合作培养模式。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内涵式发展,创建12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全面提高学生专业技术技能。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推动产教从单点式合作走向全方位融合。

二是实施现代职业教育“强师工程”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提升职业教育国际化水平。完善职业院校聘请行业专家、工程技术人员、能工巧匠担任专兼职教师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的制度。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力度,加快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创建若干个智慧教室和一批创新实验实训中心,提升职校学生创新创业的主动意识和专业能力。加强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大引进国际知名职业教育机构及高端职业教育课程的力度。实施职校学生海外学习计划。建立职校骨干教师和校长海外交流培训制度,打造具有国际视野和专业能力的教育团队。

“慧教育”重点工程七

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创建工程

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建设梯次衔接、互相融通的技能人才培养立交桥。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打造特色骨干专业,制定市级骨干专业建设和评价标准。推进职业教育“慕课”建设,积极开发应用与专业课程配套的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进职业院校强师工程。深化职业教育管理制度改革,推进“管、办、评”分离,建立职业教育现代学校制度,健全职业教育评价标准体系。完善职业技能竞赛资助制度,探索制定促进校企融合促进办法。


3凸显特色,内涵式发展高等教育

一是内涵式发展高等教育。加快制定东莞市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引导各高等院校科学制定发展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东莞制造2025”等战略,紧密围绕东莞建设“国际制造名城”的目标,形成服务产业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高等教育体系。整合高等教育资源,对接东莞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集群产业,建成产业需求型重点专业群,重点建设若干高水平应用性特色学科专业,形成产学研用互相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转移机制。推进高教创新引领,完善东莞高校协同创新联盟工作机制,构建区域内高校协同创新联动体系。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改革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探索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行业学会、地方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机制,加大培养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力度,完善创新教育和创业实践课程体系,为东莞实现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提供人力支撑。

二是大力支持东莞理工学院超常规发展。以“改革驱动、协同创新”、“项目牵引、平台依托”、“重点突破、整体提升、“服务广东、支撑产业”为发展思路,大力推进东莞理工学院实施“三大工程”,到2020年,新增12个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智能制造领域相关学科专业水平达到国内前列、省内一流,服务广东特别是东莞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显著增强,在全国理工类院校排名进入前100位,力争基本建成工科优势突出、应用特色鲜明、服务成效显著的国内高水平理工科大学。

4面向人人,统筹发展终身教育

一是完善终身教育网络。推动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继续教育,推动市广播电视大学转型为东莞开放大学,发挥开放大学和各镇街(园区)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学院)在社区教育、行业企业继续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实现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三教统筹”。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参与继续教育,健全监管体系,加强规范管理。充分发挥报刊、书籍、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大众传媒的继续教育功能,搭建基于互联网技术的现代远程公共学习网络服务平台。打通职前与职后教育衔接、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并重、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的学习渠道,建立覆盖全市、面向全体市民的开放型终身教育网络。

二是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开展创建学习型社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和学习型家庭等活动,面向社区成员广泛开展科技文化、文明生活和休闲文化教育,面向进城务工人员开展职业技能、文明素养和行为习惯的教育培训,面向残障人士等困难群体开展公益性职业教育培训。完善对社区居民接受职业培训、学历教育等的资助和奖励,引导全体市民学有所成、学有所用。到2020年,基本建成学习型城市。

(二)坚持立德树人,将素质教育贯穿“慧教育”全过程

1以“智慧德育”为导向,切实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创新德育工作思路,紧扣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工作主线,整合课程育人、管理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网络育人、家庭育人、社区育人等渠道,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不断健全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德育内容体系和实施渠道,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积极传承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开展安全教育、国防教育、法制教育、环境教育、媒介素养教育等;积极推进学科德育渗透工作,实施全员德育;充分利用市中小学德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开展富有吸引力的社会实践活动,推进实践育人和活动育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推动学校社团活动规范开展;积极开展师生志愿服务活动,打造普教系统志愿服务品牌。积极构建符合时代特征的德育工作方法,加强“互联网+”时代德育工作研究,探索德育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开发微主题课、微电影等网络德育课程资源,借助市教育微信公众号、微课掌上通等新媒体引导青少年学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强化指导,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推动家长学校规范化、内涵化发展;积极开展“三生”德育科研工作,提升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创新具有东莞特色的德育管理机制,健全市中小学德育研究会的组织架构与功能;积极开展试点,探索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途径,打造特色项目和特色学校;探索开展班主任阶梯式培养,充分发挥名班主任工作室的辐射作用,提升班主任队伍能力与水平;积极开展试点,探索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途径,打造德育品牌。

“慧教育”重点工程八

中小学智慧德育工程

坚持立德树人,遵循育人规律,提升教师育德智慧,提高家长育人水平,培育学生良好的道德能力。创新德育工作机制,实现德育与学科教育、体艺活动、社会实践的有机整合;推进德育常规内涵发展,强化心理健康教育、良好行为养成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文明礼仪教育、诚信教育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实效性。以家庭教育为重点,建设现代综合育人体系,提高德育工作针对性;重视德育方法创新,探索“互联网+”环境下德育新方法,提高德育工作实效性;加强德育品牌建设,以“三生”德育为重点,开展专项研究,提升德育工作科学性。统筹推进各类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实践活动阵地建设,大力实施“小手拉大手”工程,全面提升未成年人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力争到2020年实现“五大组团“各新建或改建不少于1所青少年活动中心(宫)、中心镇新建或改建青少年活动中心(宫)全覆盖。


2以“智慧课堂”为着力点,不断提高学生学习能力与创新品质。深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最大限度激发教学智慧和学习智慧,以高效课堂工程为基础,继续打造以提升学生学习能力为主要导向的“智慧课堂”,创新“慕课”“微课”等教学模式,重点抓好实验学校、实验学科建设,做好典型经验、成功模式的总结和推广。主动适应高考改革要求,加大普高课程改革力度,构建普高特色校本课程体系。探索高考改革背景下的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和管理模式,加强对学生选择课程、填报志愿、规划生涯的引导。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强化对各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学思结合”,强化思考能力、想象能力和创造能力的培养,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经验、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联系;注重“知行统一”,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强调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的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完善教研视导机制,将教研力量向相对薄弱的镇街(园区)、学校和学科倾斜。强化镇街(园区)教研功能,推广先进教研经验。完善初中区域教研制度,将学科区域教研活动与校际联盟、结对帮扶相结合,推动学科教研活动区域一体化。标本兼治,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规范体育、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管理和实施,严格执行课时计划,控制作业量和考试难度;建立全市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

3以体艺教育为抓手,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加强体育工作,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推动实施东莞市学校体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基本条件和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全面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实《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和《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体系建设。推动学校举办综合性运动会,建立参与面广的学校体育竞赛活动制度,与市体育局定期联合举办全市中小学田径、篮球、足球、游泳等系列比赛。推动学校体育特色发展,开展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特色学校申报、评估工作,建立和完善我市中学生体育专项运动队的布点与衔接机制。实施东莞市中小学校园足球推进计划,完善校园足球竞赛制度,打造我市校园足球三级联赛,丰富校园足球活动。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和公共卫生意识,促进学生养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深化美育工作,提升学生艺术素养,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美育制度建设,加大美育投入力度;各级各类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配齐美育教师;深入开展课外艺术活动,参加或举办各级各类展、演、赛;探索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建立健全学校艺术教育督导评估机制和年度报告制度。

4以心理健康教育为载体,培养学生健全人格。科学指导和规范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要求,促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深入发展和全面普及。继续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三预”工作机制,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落实心理教师工作职责,提升全体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全过程渗透。加强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心理辅导室管理制度。通过组建志愿者队伍、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人员、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和其他社会力量,构建新时期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和平台。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和评估工作,到2020年,每个镇街(园区)不少于一所特色学校。

5以平安校园建设为基础,筑牢学生健康成长防护平台。坚持安全红线意识,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加大安全工作队伍建设力度,探索学校设立安全专员。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分类制订普教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台风黄色或以上、暴雨红色预警下的停课机制;健全安全督查和安全执法机制,完善与职能部门的信息互通制度,严格落实校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校车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范溺水、校园安保等专项管理,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强化体验式安全实践活动和应急演练,提升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遏制校外学生安全事故。推进安全信息化应用,以校园安全一卡通、校车监控系统、校园安全技防体系为重点,推动“科技兴安”工程。到2020年,全市98%以上学校建成为平安校园。

(三)培育智慧型师资,形成“慧教育”人才支撑

1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机制建设,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做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宣传和学习,将师德作为教师考核和聘用奖惩的重要依据。抓好典型示范,广泛宣传智慧型教师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他们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潜心育人、善于反思、勇于创新的高尚情操和可贵品质。

2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全员化、系统性、大规模培训在职教师,通过集中培训、校本培训、自主培训等形式,确保在职教师五年内完成不少于450个继续教育学时。增强教师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积极开展网络化、情景化、仿真化培训,注重新教师入职培训和骨干教师成长培训。完善幼儿园教师培训机制,加强民办中小学教师培训力度。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对我市中小学教师进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全员培训,提升教师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转变学生学习方式、实现专业自主发展的能力。实施“东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增强教师综合素养,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深化“三名工程”建设,形成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教育专家等多级骨干教师梯队,充分发挥名优教师辐射带动作用。实施民办学校骨干教师、骨干校长培养工程。“十三五”期间,培训名师培养对象150人、名校长培养对象50人、教育名家培养对象25人,设置幼儿园名师工作室30个、普通中小学名师工作室80个、中职名师工作室25个,名园长工作室20个、名校长工作室30个、名班主任工作室30个。

“慧教育”重点工程九

教师成长阶梯工程

建设骨干带动、分层培养的教师成长体系,建立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教育专家等多级教师梯队,培育一批在省内外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名师、名校长(园长)。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关注青年教师成长,建立老中青教师结对发展机制。加强名师、名校长(园长)工作室建设,发挥骨干教师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基础教育领域教育专家培养,为教育领军人物成长提供全方位支持。加大名优教师、名校长(园长)经费投入,探索设立辅助教职岗位,减轻名优教师工作负担。


3发挥教育科研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增强教育科研的科学性、前瞻性、实效性,建立以问题为导向的教育科研价值取向;加大教育科研经费投入,完善教科研奖励激励机制;搭建教科研信息互动、成果共享的平台,推动信息技术与教科研工作的深度融合;推进招标课题、规划课题、精品课题、强师工程课题、名师工作室课题、小微课题有序分层研究;整合教科研力量,完善基础教育研究市镇校三级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和工作网络,强化镇街(园区)教科研工作责任,逐步建立教科研基地,探索跨区域、跨领域、跨学科研究的合作保障与协调机制;加强教育科研智库建设,充分发挥市教科研指导小组的作用,探索镇街(园区)培育科研专职人员机制,探索成立科研工作室、科研学术委员会等人才梯队;实施优质课题成果培育计划,以精品意识规范课题的研究与管理,完善教育教学成果的孵化、培育机制;鼓励支持教师著书立说,积极推广优秀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4改革教师管理与评价。探索市管校用、镇管校用等区域内教师编制统筹管理的新机制,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鼓励优秀教师及优秀校长到薄弱地区、薄弱学校任职、支教。优化教师评价工作,将工作业绩与师德考核相结合,将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建立校长与教师分列考核的机制,优化校长绩效考核。试行校长职级制,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勇于创新、相对稳定的中小学校长队伍。支持民办学校教师提高学历、晋升职称,强化民办学校在教师职称评定中的管理责任,将教师学历、职称情况作为民办学校年检、督导评估、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

“慧教育”改革试点一

教师聘用管理工作试点

完善关于中小学教师交流的政策,创新教师交流机制,把教师交流与职称晋升、荣誉授予、教师奖励等制度挂钩,推动教师市域内合理交流,实现全市师资资源配置的优质均衡。探索建立“优质学校教师支援薄弱学校制度”“优秀教师片内交流制度”等配套制度,探索教师聘用新机制,推进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加大教师编制管理和统筹力度。到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实现常态化。

“慧教育”改革试点二

校长职级制试点

制定符合东莞特点的校长专业标准,建立健全有关职级序列、校长评价、职级晋升、职级待遇、校长培训、校长交流等关键性制度,出台东莞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实现校长专业成长的管理制度体系,促进全市中小学校长专业化发展。到2020年,实现全市中小学校长通过评聘获得相应职级。


(四)实施“互联网+”教育战略,创新“慧教育”实施途径

1建设教育信息化“慧”环境,提升教育技术基础能力。制订新时期东莞互联网+教育发展战略规划,深入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实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互联互通,实施教育e工程,构建互联网+教育的智慧教育支撑环境。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整合优化教育管理应用系统,推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文化建设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2打造教育信息化“慧”平台,优化教育管理应用和服务系统。逐步建成东莞教育大数据和大平台,建立融合教育教学应用、监测、分析、挖掘功能于一体的教育信息化体系。突破行政区划、部门、行业的界限以及体制性障碍,实现教育管理事项审批、实施、监控的网络化和信息化。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全市教育信息资源,优化决策、管理、教学、培训、考试、招生及市民终身学习等方面的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建成便民惠民的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

3整合教育信息化“慧”资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实现与国家、省等各类教育资源的互联互通,整合汇聚各层次基础性教育资源和拓展性教育资源,实现全市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融合教学资源、学习资源、管理资源,全面建成涵盖各级各类教育的数字化公共服务资源体系。大力推进“慕课工程”,广泛开发在线课程资源,着力构建慕课教育公共应用体系,构建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扶持薄弱民办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大对其优质资源共享支持力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让在莞随迁子女均能享受公平优质教育。加强智慧教育人才培养,引入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各类人员信息技术技能培训,为智慧东莞建设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4深化教育信息化“慧”应用,推进新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充分运用云计算、移动教学、大数据分析、资源共享等互联网交互平台,大力发展在线学习、泛在学习、智慧学习等新型教与学模式,加强“互联网+”思维下“名师共享”“同步课堂”“专递课堂”“名校课堂”“翻转课堂”等建设,推动智慧教育成为东莞教育新常态。充分运用“互联网+”的新思维、新媒体、新技术,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发展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的信息化教学模式,创新具有智慧教育特点的发展方式,形成具有东莞特色的教育信息化品牌。

“慧教育”重点工程十

教育e工程

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建设覆盖学校的高速有线、无线网络及各种智能信息终端,建立统一的认证系统,构建课堂教学、教师教研、学生学习、教学管理和综合评价、家校沟通、学校安全管理一体化和智能化的校园环境。全面使用或对接国家、省的应用系统,建成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各类特色系统,实现学校、教师、学生、家长、教育教学、科研、资产等的智能化管理。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全面推进慕课教育信息化的建设与应用,建设一批“智慧校园”应用示范校。


(五)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激扬“慧教育”发展活力

1优化教育管理体制,理顺智慧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教育行政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提升市镇政府及教育管理部门依法治教能力。完善基础教育“市镇统筹、两级管理”的体制,逐步加大市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和教育资源配置的统筹力度,进一步明晰市教育局和镇街(园区)教育管理工作机构的权责范围。加强服务教育决策的大数据和人才智库建设,推进宏观规划和教育战略研究,做好过程监测和绩效管理。完善重大教育决策咨询制度、重大事项公示与听证制度,落实和扩大人民群众对教育决策的参与,发挥社会各层面教育治理智慧。完善教育管理绩效评价制度,健全教育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进现代学校管理制度的改革试点工作,建设“政府主导、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多方参与”的现代学校治理体系。

“慧教育”改革试点三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试点

推进学校管理制度改革,优化现代学校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学校权责清单制度,明确学校的职责和权利边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章程。推进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建设,探索公办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制度。搭建学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健全信息公开规则及协调机制;加强与社区的交流联系,扩大社会参与学校治理。继续推进东莞外国语学校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在各级各类学校选择23所学校推广,鼓励各镇街(园区)开展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试点。


2推进办学模式改革,增强智慧办学动力。鼓励民间资本、股份制企业、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参与办学,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多形式推进集团化办学和专业化办学,实施“公办名校+新办学校”、“公办名校+一般学校”、“优质民校+分校”、“名企+名校”等办学模式,进一步扩充基础教育优质学位资源。试点镇街(园区)新办学校委托管理,鼓励通过购买优质教育管理服务和特色发展项目服务,全面提升办学水平。

“慧教育”改革试点四

办学模式改革试点

开展管办分离改革试点,鼓励新建公办学校(幼儿园)和有条件的镇街(园区)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创新办学模式。开展“优质学校托管薄弱学校”改革试点,探索政府购买优质教育管理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委托学校管理配套制度和评价机制,全面提升新办学校(幼儿园)和薄弱学校办学质量。探索购买学校特色项目建设服务机制,引进社会专业机构打造学校特色项目、优势品牌和特色校园文化,推进学校“一校一品”的特色建设。


3深化招考制度改革,建立人才成长立交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合理划定区域学校对口招生入学范围。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禁止小升初入学考试,引导其采取面谈等方式招收适龄儿童。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完善异地中考政策,推进异地高考制度改革。扩大职业院校招生自主权,推进中职注册制招生入学改革,探索建立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学分互认和“学分银行”制度。推进招生信息化改革,完善阳光招生平台,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招生信息网络。

4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形成智慧治理长效机制。增强教育督导与教育决策、教育执行之间的统筹协调,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测与指导并举,建立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督导,推动发展性督导与质量监测融合的评估工作;强化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办学和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学的督导,推进办学评估,提升办学整体水平。完善基于专业引领的责任区督学制度,实施中小学校常态化的教育督导,充分发挥责任区督学的诊断、评价、引领作用。加强督导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加学术型、专家型兼职督学的聘任,优化督学队伍结构,配强配好督学,推动督学专业化发展。探索多元参与的督导评价机制,建立教育督导年度公示公报制度、督导结果反馈制度,健全与督导检查结果相结合的奖励和问责制度,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加强教育评估改革创新工作,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试点,探索第三方参与教育评估,建立全市统一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质量监测平台和体系。

“慧教育”改革试点五

教育质量综合评价试点

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合作,构建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教育质量监测大数据平台。加强评价基础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含学科教研命题、测量统计、信息技术的专业化评价团队。遵循科学测评、数据分析、反馈公示、决策改进的质量评价程序,将评价结果作为教育诊断和教育决策的重要依据。培育本土化具有专业资质的评估组织机构,开展第三方教育评估试点。


(六)扩大教育交流合作,形成“慧教育”开放格局

1深化教育区域交流合作,建立“慧教育”协同机制。加强区域间、镇街(园区)间学校互动和联动,发展校际联盟,构建发展共同体,实施组团式发展。鼓励我市中职学校与粤东西北地区联合办学,支持我市中职学校在粤东西北地区设立分校或校区。鼓励我市学校与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的学校合作办学,建立我市与市外各级各类教育稳定的交流合作机制,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有序流入。深化莞港澳台教育合作,创新交流机制,扩大合作领域,进一步推进莞港澳台在师生培养培训、师资交流、技能竞赛等方面的合作,进一步扩大莞港澳台青少年学生交流规模。推进我市高校与港澳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共建实验室,开展科研项目,促进产学研结合和学术交流。

2加快教育国际化进程,拓宽“慧教育”发展空间。建立良好的国际交流合作机制,扩大各级各类学校对外交流合作范围,提升东莞教育国际化水平。鼓励我市学校与境外同类学校缔结友好学校或姊妹学校,拓展与境外合作办学的领域,引进国际知名高校和教育、研究机构合作办学或举办分校、研究院;引导我市职业院校与境外大型企业、培训机构和名校合作,引进先进办学模式和优质教育资源。开展教师境外高层次培训项目,引进一批优秀外籍教师和海外高端人才团队,开辟输送学生赴海外交流培训、继续深造、实习实训等渠道,进一步提升国际合作水平。开展国际理解教育,引进国际化课程、教材,在中小学开设国际理解教育地方课程,培养理解多元文化、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人才,推动跨文化交流。

3整合社会教育资源,提升“慧教育”融合程度。主动响应经济社会改革,适应全球化时代和信息化环境,整合社会资源,加大教育开放步伐。鼓励社会资金、民间资本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教育建设。通过托管、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全面发展。培育和发展教育类社会组织,加强与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行业协会的联系,充分利用各类公共场馆资源,增加教育丰富性和选择性;扶持发展教育公益组织,关注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开展家庭教育、心理咨询、儿童阅读等活动。建设大规模网络开放课程,实现个别化、自主性、互动式教学,倡导个性化、社会化等多样化的学习方式。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统筹协调。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列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目标责任,列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职务升迁的重要条件。落实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统筹,教育、宣传、发改、财政、编制、人力资源、规划、住建、国土、民政、税务等部门互相协调,及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引领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教育事业发展。

(二)确保教育投入。继续加大教育投入,保障教育经费逐年增长,在全省同类地区处于前列水平。多渠道筹措资金,完善教育成本分担及合理投入机制。落实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支持设立各种形式的公益性教育基金会和学校基金会。加大投入,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学校100%成为标准化学校。加大对学前教育和民办教育的财政扶持力度。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完善并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杂费和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进一步支持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发展。健全高中阶段及高等学校学生奖学金制度。完善帮困助学体系,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实现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接受免费高中教育,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15年免费教育。完善教育经费使用的绩效考评和审计制度,加强经费使用的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努力减轻人民群众的负担。

(三)做好组织实施。加强规划的组织与落实,对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制订实施方案。对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工程和试点项目,制订时间表、路线图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市领导定向联系重大工程或试点项目的制度。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开展年度监测、中期及终期评估,确保规划顺利实施。鼓励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各镇街(园区)及直属学校按照国家、省、市教育规划精神,制订本地区或学校“十三五”规划,并作为项目审批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注重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客户端等媒介,大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成就,及时宣传教育系统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求学观、成才观,形成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和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附件:“十三五”期间东莞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附件

“十三五”期间东莞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教育层次

指标项目

2015

2020

学前

幼儿在园人数(人)

314449

410000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99.3

99以上

规范化幼儿园比率(%

94

97

教师学历达标率(%

97.72

99

教师大专以上学历率(%

64.70

80

小学

在校生(人)

719263

820000

适龄儿童入学率(%

100

100

小学毕业率(%

100

100

标准化学校比率(%

94.43

100

教师大专以上学历率(%

97.28

100

教师本科以上学历率(%

57.01

70

初中

毕业/升学率(%

98.1

98.5

在校学生总数(人)

208677

238000

标准化学校比率(%

90.95

100

教师本科以上学历率(%

84.52

93

高中阶段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100

100

普通高中

在校生总数(人)

78905

90000

优质学校比率(%

96.15

100

教师本科学历达标率(%

99.46

100

研究生程度比率(%

8.95

15

中职学校

在校生总数(人)

72292

75000

优质学校数(含市技工学校)(所)

12

18

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标率(%

89.08

98

“双师型”教师比例(%

64.17

85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人)

158110

188000

在校学生总数(人)

112447

135000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66.8

70

继续教育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人次)

587000

680000

文章出处:

1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1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1]东莞“慧教育”是立足东莞本土的教育思想方法体系,以“让每一个学生受到最适合的教育”为核心理念,以智能、融通、创新、共享等为主要特征,以智慧校园、智慧德育、智慧管理、智慧课堂、智慧评价等为重要内容,以引领学生智慧成长、促进教师生成教育智慧、引导家长智慧养育为根本目标,努力实现智慧育人、育智慧人。东莞“慧教育”力求实现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优质化、多样化、国际化、信息化“五化一体”,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优质教育公共服务需求、实现从“有学上”到“上好学”转变的战略选择,是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路径。